关于开展2012年度“优秀职工”、“优秀食堂”评比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2-11-27 信息来源:餐饮中心

关于开展2012年度

“优秀职工”、“优秀食堂”评比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

为做好中心2012年度“优秀职工”、“优秀食堂”评比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着重推选出一批“服务意识好,业务水平高,深受广大师生认可”的职工代表和优秀食堂,现将具体评选办法及时间通知如下:

一、“优秀职工”评选方案

(一)“优秀职工”评选条件

1、在本部门工作满1年的在编职工(在编职工推选比例不得超过*%合同制职工。

2、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中心的规章制度,全年未受任何处分。

3、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有较强的处理本职工作的能力。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无缺勤记录,在工作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5、团队意识强,善于团结同事,人际关系良好。

6、服务态度好,全年未受到就餐者投诉。

7、服从部门领导安排,能够出色完成本岗位工作。

(二)食堂推荐评判员资格要求

1、在本食堂工作至少2年以上。

2、全面了解食堂各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

3、担任班组长或主管以上骨干。

4、推荐2名评委的单位,应至少保证有1名位合同制职工来担任评委。

(三)“优秀职工”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28125,各部门按照中心分配名额(见附件),经全体员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本部门候选人名单。

2126前,各部门将本部门候选人电子版名单发至xudandan@pku.edu.cn

312713日,中心对候选人名单在全中心进行公示,接受中心全体员工监督;候选人准备个人述职材料。

41227前,各部门将候选人述职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udandan@pku.edu.cn,并同时上报本部门评委名单。

51227,中心公布候选人述职时间安排。

6201315(周六),中心举行2011年“优秀职工”候选人现场评审会,确定初选名单(20%差额)。

7、评判小组将初选名单提请中心办公会讨论,确定2012年度“优秀职工”名单。

(三)工作要求

1、“优秀职工”评选是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推选本部门候选人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主,由全体员工无记名投票产生。

2、“优秀职工”候选人材料要着重突出本人的工作业绩,字数在1000字左右,现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在“优秀员工”候选人述职现场,将新增“问答”环节,即候选人在述职结束后,将回答评委的12个问题的提问,请候选人和评委提前做好准备。

二、“优秀食堂”评选方案

(一)“优秀食堂”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全年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事故。

2、在中心例行的食品卫生及伙食质量检查中,年度总得分排名位居前列。

3、食堂卫生、菜品质量及服务广受师生好评,全年投诉率低。

4、能够按照中心的经济政策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合理用工,年人均劳动生产率较高。

5、注重食堂内部管理,员工精神风貌好,积极参加学校及中心组织的各类党、工、团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二)“优秀食堂”评选参考依据

1、全年食堂卫生、伙食质量、服务及投诉情况(含网上就餐师生意见)综合评定(质检室提供)

2、全年劳动生产率、毛利控制综合评定(财务室提供)

3、全年安全工作、设备设施维护综合评定(运保室提供)

4、全年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党、政、工、团等群众活动参与情况综合评定(办公室提供)

(三)“优秀食堂”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27前,由质检室、财务室、运保室、办公室对各食堂本年度工作做综合评定,并讲评定结果报评审小组。

2、评审小组汇总各部门评定结果,提请中心办公会讨论。

3、中心召开办公会讨论决定2012年度当选“优秀食堂”名单。

三、表彰与奖励

   对于评选出的年度“优秀职工”和“优秀食堂”,中心将参照《餐饮中心管理实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餐饮中心

20121127

附件:

餐饮中心



201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

 

部门

符合条件人数

先进个人名额

810%比例)

评委人数

 

37

4

2

 

22

2

2

康博思

57

6

2

 

37

4

2

 

35

4

2

 

99(未含合作经营69

12

2

 

(含二楼和米粉)

9(未含合作经营90

5

2

畅春园

43(未含合作经营62

6

2

供应部

52

5

2

 

面食部

 

——

7

2

咖啡厅

——

1

——

办公室

32

3

1

圆明园食堂

暂不参加评选

昌平校区食堂

合计

 

59

21

 

备注:各食堂民主推荐候选人中,一线合同制职工比例应不少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