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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餐饮中心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日期: 2023-11-14 信息来源:餐饮中心



北京大学餐饮中心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北京高联合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高校食品原材料联合采购中心(简称:联采中心)受北京大学餐饮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北京大学餐饮中心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遴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遴选项目。

1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餐饮中心食品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

2          项目编号:PKUCYZX-2023-11      

3          采购内容

包号

包名称

入围数量

备注

1

果蔬类

3备1

叶菜类、根菜类、瓜果类、茄果类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类产品

2

全品综合类

3备1

禽肉类、蛋类、豆制品、杂粮类、调料、水产品、冻货、副食、奶制品类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类产品

3

热饮、现调饮料、冰激凌

3备1

豆浆系列、冰激凌系列、果汁系列、可乐系列、粗粮热饮系列、咖啡奶茶系列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类产品、

4

食品级包装材料、工具及垃圾袋类

2备1

面包房所用工具、包装材料、豆浆膜、垃圾袋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类产品

5

洗消用品类

2备1

餐饮中心保持环境卫生、消毒常用安全洗涤灵、消毒液、洗手液类产品

6

熟食类

2备1

酱牛肉、蒜蓉肠、香肠类、卤猪肉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此类产品

7

预包装食品类

2备1

薯片、薯条、虾条、雪饼、果脯酸角糕话梅、花生、松子杏仁开心果鱼片肉干、五香炸肉等干果,膨化食品,糖果,肉制食品等包括但不限于此类产品

3.1        范围包括:具体采购需求、质量标准及服务要求等详见遴选文件中商务、技术相应规定

3.2        遴选项目性质:货物及服务;

3.3        入围有效期:二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协议内容为准。服务满一年后,学校对供应商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办法以学校通知为准),考核通过合同继续履行,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3.4        供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餐饮中心;

3.5        供货时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入围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将采购人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3.6        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入库数量为准,供应商提供国家规定的合法、有效、足额发票,通过财务月度结算(银行转账结算货款)。

4          遴选响应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4.2        遴选人所供应的产品/服务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需具备参与项目对应的营业范围;

4.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正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6        产品生产企业要有合格的生产加工环境及配套的生产和检测设备,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应有独立的、满足储存条件的仓库;

4.7        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可不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8        2~7包遴选响应人为经销商,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的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厂家授权书或长期(三年以上)经销合作协议复印件

4.9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无记录的。

4.10   遴选响应人需要具备“2023年度北京高校食品原材料联合采购中心入围证书”或“2023年度北京学校基地直供平台供应商目录证明材料(提供平台运营方签订协议)”

4.11   遴选响应不得将本项目遴选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遴选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遴选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

4.1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15   能自觉遵守北京大学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

5          遴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遴选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微信方式进行发送。请意向供应商按照指定时间进行购买。另领取遴选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电子版,清晰含公章):

5.1        《营业执照》复印件;

5.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无须提供,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5.3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          遴选文件领取时间:

202311月14日至1121日(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

7          遴选文件售价500元/包(电子版、售后不退)。

8          遴选代理服务费:1000元/包先行收取,未中选(含正选、备选)原路返还遴选响应人。

9          遴选文件领取联系人:

010-62667060转6001、6006 张子娟、孙飞、张熙爽

10      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00-10:00(北京时间)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遴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9号楼金泰富地大厦5层510

11 其他补充事宜

11.1 每家遴选响应单位选报最多不超过2个包进行响应。

11.2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遴选文件。

11.3采购人将根据本遴选项目中各包入围供应商结果与供应商签订《采购供货合同》。正选供应商在不能正常履约、不能全部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或放弃中选资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优先选择相应包备选供应商合作。

11.4采购人不对中选供应商的采购量、全部可供品种进行必然采购承诺, 最终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供应商的报价视作充分考虑本条款之后的综合报价,采购人不因实际采购数量与遴选文件中内容遴选响应人理解存在偏差承担任何责任。

11.5本项目遴选公告在北京高校联合采购网(http://www.gxlhcg.com/)、北京大学网站(www.pku.edu.cn)发布。

12 遴选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名:北京高联合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号:7111510182600136411

13 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遴选代理机构:北京高联合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高校食品原材料联合采购中心】

        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9号楼金泰富地大厦5层510

        编:100089

        真:010-62667060转6000

电 子  邮 箱:lczx666@gxlhcg.com

项目联系人:张子娟

联系方式: 010-62667060转6001、6006

采购方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10-62767107